本期教基輕松學的主題:教師的權力和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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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歷年出題形式來看,題目主要以給案例或情境要求選擇相對應的教師權利或義務,或者是以教師法的規定考查識記性知識點。重點掌握以下內容:
一、教師的權利
1、教育教學權,這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而必須具備的權利
教師職業是一項專門職業,教師是專業人員。教師有進行教育教學活動,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的權利,任何各人和組織不得非法剝奪和侵犯。教師行使教育教學權的前提是根據國家制定的課程計劃、課程標準和教材并且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許可的范圍內。
2、科學研究權,也稱學術交流權,它是作為教育教學專業人員所享有的基本權利
教師擁有從事科學研究,學術交流,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,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的權利。教師行使這項權利的前提是不影響教育教學工作并且完成本職工作,然后有權進行任科學研究,撰寫、發表學術論文等。教師也有權在學術團體擔任一定的職務。
這里備考需注意:教師進行教育教學改革是實驗是享有教育教學權,而學術研究權則是從事科學研究,進行科學實驗。這一細節要注意區分。
3、管理學生權,也稱指導評價權,它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主導地位相對應的特定權利
教師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,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的權利。教師行使這項權利的前提是遵守法律規范、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,并且對學生客觀公正評價。教師的這一項權利具有較高的專業性,他人不得非法干預或侵犯。
4、報酬待遇權,這是憲法賦予公民享有的社會經濟在教師職業范圍內具體體現
教師享有按時獲取工資報酬,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的權利。《教師法》和《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(2010-2020)》里都規定:“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,并逐步提高。”
5、參與管理權,它是公民民主權利在教師特定職業下的具體化
教師擁有對學校教育教學、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,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,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的權利。教師行使這項權利的前提是客觀公正提出建議,不得主觀臆斷或歪曲事實。若由于教師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提出意見或建議后遭到打擊報復,則嚴重侵犯了教師的參與管理權。
6、進修培訓權,教師職業權利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項
教師專業發展的不竭動力是終身學習,教師享有進修培訓權不斷提升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。教師享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的權利。
二、教師的義務
1、遵紀守法。“守法”包括憲法、法律和教師職業道德等。
2、履行教育教學職責。教育教學既是教師的權利也是教師應履行的義務。
3、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。包括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、民族團結、法制教育等等。
4、愛護尊重學生。教師應關心愛護全體學生,促進學生全面發展,不得諷刺侮辱或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。
5、保護學生合法權益。教師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,制止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。
6、提高業務水平。教師應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水平。所以,參加進修培訓并提高業務水平既是教師的權利又是教師的義務。
2.(單選題)王老師是一位對學生教育有獨到見解的教師,前段時間由于教學理念上的分歧與校長產生了爭執,后來校長一怒之下罰他停課一周進行反思。校長的這種行為侵犯了王老師的( )。
3.(單選題)下列選項中不屬于教師享有的權利的是( )。
4.(多選題)李某是一名老師,他可以行使的權利有( 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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